*、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瓯海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净水处理集成设备(第*批)采购
*、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 | 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雁荡西路***号鸿基花苑**-**幢***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产品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瓯海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净水处理集成设备(第*批)采购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
全政,张加民,孙平魁,吕国胜,郑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瓯海区娄桥街道云泰锦园7幢***室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2幢****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瓯海区国资办
联 系 人:***
监督投诉电话:****-********
地 址:瓯海行政中心1号楼6楼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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