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现将**************年度(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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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等监测委托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委托第*方机构开展邻水县域内县城、乡镇集中式(分散式)、河长制、农村环境质量等监测任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完成****年邻水县生态环境监测任务。 需满足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所有监测项目均须在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初步拟定需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及《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4848-2017》所有项目,具体以正式招标公告为准)。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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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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