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头区南塘工业区1号标准厂房开闭所修复施工工程(第2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的工程费用约**.9*元,建设地点:洞头区南塘工业区。
2.2招标范围为:主要内容为包括室内拆改修复、更换高压成套配电柜、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电缆敷设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施工总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提供有效的“*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同时提供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
3.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并具有“*类人员”B类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级及以上。(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4年**月 **日至***4年 **月 **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温州市鹿城区牛山路**号牛山商务大厦***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费用缴纳证明(或将扫描件资料发送到*********@**.***,联系人:岳先生***********)购买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元,将该费用转至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宝账户:**********@**.***,售后不退。
4.2投标人提出问题时间(如有)***4年**月**日**:**前直接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交。
4.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时间(如有)***4年 **月**日**:**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工程栏目)、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4年**月**日**:30,地点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号尚品国际商务楼*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活动。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若不出席或不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且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工程栏目)、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中兴路***号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鹿城区牛山路**号牛山商务大厦***室
联系人:王先生、岳先生****-********/***********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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