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沭阳县新增耕地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重新招标) | ||
品目 | 其他农业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沭阳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彬,胡强,张兆兵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沭阳县学院路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泰兴市科能路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南京市鼓楼区幕府西路**号-**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沭阳县新增耕地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对沭阳县****年到****年新增耕地污染状况调查,数量约***个,面积约1.5*亩(具体数目以县自规局提供数据为准);具体实施第*方打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培训、污染源识别调查、踏勘采样、土壤样品检测等服务,具体以相关技术规程为准。 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服务。 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并出具调查报告。 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服务。 |
张兆兵、胡强、李彬(采购人代表)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 号文件规定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无需对投标人**进行折算。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沭阳县学院路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沭阳县东方名都**幢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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