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西北片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姜堰区西北片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水街道、淤溪镇。
建设规模:约*****.***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1、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整治清淤*****米,护岸工程*****米,农村道路修缮******米,路灯亮化***盏、农村房屋出新******平方米,垃圾分类宣传亭及垃圾桶***个,人居景观提升*****平方米,市民广场改造**个,道路沿线绿化提升*****米,污水管网改造*****米。
2、特色农业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高标准连栋温室大棚***亩,大棚种植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设施大棚建设、菌菇种植架安置、滴灌工程、道路等;蟹塘标准化改造****亩,包括标准化养殖改造、塘口清淤和道路、环境改造提升等。
3、民宿改造:对于位于小杨社区8套民宿进行改造作业,建设内容包括原装修拆除、结构加固,民宿内部改造、装修,外立面装修等。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3.3 投标企业需取得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相关设计施工资质。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为退休人员。②设计负责人:具备*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是同*人。③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
3.4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自****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不低于2*元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④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⑤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年 1月**日8:30至***4年1月**日17:00,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时至**: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姜堰区陈庄西路***号(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
地址: 姜堰区陈庄西路***号
联系人: 戴先生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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