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隧道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桥梁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景观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房地产开发;建筑劳务分包;房屋修缮;销售:建筑材料。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